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论唐人小说中的“剑”(2)

来源:航空兵器试验靶场 【在线投稿】 栏目:期刊导读 时间:2020-09-19
作者:网站采编
关键词:
摘要:同时,春秋战国时期伴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,金属的冶炼技艺有了很大提高,出现了一些名满天下的名剑,“楚有龙泉,秦有太阿、工市,吴有干将、莫

同时,春秋战国时期伴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,金属的冶炼技艺有了很大提高,出现了一些名满天下的名剑,“楚有龙泉,秦有太阿、工市,吴有干将、莫邪、属镂,越有纯钧、湛卢、豪曹、鱼肠、巨阙诸剑,……此天下名器也。”[3]P526这些剑仍然有着兵器的属性,但是已经不再单纯地被应用于搏击和刺杀。这些名剑为人们所珍视,成为人们眼中的“珍宝”。《甘泽谣》之《陶岘》篇中,郡守“遗古剑长二尺许,玉环径四寸,海舶昆仑奴名摩诃”,[5]P1733韶石自称“吾家之三宝也”,后宝剑落水,摩诃为拿剑而死。通过人不如剑的事实记叙,表现了人们对宝剑的重视,间接反映出了唐代社会生活中任侠重剑的社会风气。另外,在中国古代的谶纬之说中,名剑还经常扮演替上天预言国家兴亡更替、天下治乱的角色。李君元在《天子剑赋》中将其形容为“天生神物,圣君用之”。《杜阳杂编》中描写“火精剑”,“其国有山方数百里,出神铁,其山有瘴毒,不可轻为采取。若中国之君有道,神铁即自流溢,炼之为剑,必多灵异。其剑之光如电,切金玉如泥。以朽木磨之,则生烟焰;以金石击之,则火光流起。”[4]P1377表达了天下治则名剑自出的看法,将名剑的归属与国君的统治、国家的命运联系起来。

剑除了自身的实战价值,即作为兵器的属性外,还有第二层属性,即作为“礼制修饰之所需”。早在先秦时期,这种属性已有所体现。《史记·秦本纪》写道“秦简公六年,令吏初带剑”,正式建立了官吏配剑制度。《战国策 冯谖客孟尝君》中就记载了冯谖为鸣心中不平,弹剑而歌的故事。到了秦汉之际,《史记·秦始皇本纪》记载“己酉,王冠,带剑”,说明配剑制度已成为成人之礼的重要标志。大致在东汉之后,随着骑兵作战的发展,剑在战场上的地位逐渐被更具优势的刀所取代,剑的兵器属性减弱,其礼器性质更加凸显。[6]P179《隋书·礼仪志》记载不同等级的官员应佩戴不同等级的剑,“一品,玉器剑,佩山玄玉;二品,金装剑,佩水苍玉;……”唐朝吸收了隋朝的礼仪制度,配剑成为礼仪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,剑被大量应用于社会生活中。“仗剑而来”“腰配宝剑”“持剑而立”等描述也时常存在于唐人小说的故事情节中,例如《宣室志》中的《郑生》《胡僧》《传奇》中的《元柳二公》《萧旷》《三水小牍》中的《黑水将军灵异》,《云溪友议》中的《中山诲》《唐阙史》中的《薛道子为左道所误》等。

另一方面,自东汉以来,社会动荡,征战不断,人民苦于对现实世界的极度失望,急于寻找一个心灵的寄托,这成为推动道教产生并发展的重要原因之一。到了唐代,崇道风气愈演愈烈,求仙访道屡见不鲜,统治者也注意到了道教的巨大影响力,各种因素的合力使得道教最终被定为“国教”。道教有着自己的谱系、道藏、仪轨,值得注意的是,道教将剑这种仪式性的礼器吸收进自身体系之中,使“剑”成为“灵力崇拜之所藉”,因而有别于其他兵器。剑在道教中的独特地位集中展现为道教的法剑信仰,并反映在唐人小说的故事情节之中。

首先,剑在道教法剑信仰中,表现为一种道门身份的象征。剑、镜以及拂尘等事物都会让人自然而然地联想到“道士”这一群体,《尚书故实》中写道“陶贞白所著《太清经》,一名《剑经》,凡学道术者,皆须有好剑镜随身。”[4]P1166同时,剑还可以作为道门中人修行的层次以及神界等级的喻指,修行到不同层次的道士,随身佩戴的法剑也往往不同。《灵宝无量度人上经大法》卷七十一“冠裳剑佩品”中,即记载着不同道教法师佩剑的不同名称和尺寸。[7]P1052

其次,剑在道教信仰中被视为辟邪除魔、祛灾解祸的仪式凭藉。大多数的道教仪式会借助法剑这一工具来施行,当道士登坛作法、降妖除魔时,往往会手持宝剑,仗剑步罡,口中念咒,以此作法。在这个过程中,宝剑成为了法术神力的代表符号。《道门通教必用集》卷七《威仪篇》中记录了斋醮坛场所使用的三首剑咒。唐人小说中有些篇章提到了剑的这一功能,并且将其深化,使剑不仅仅是一种仪式凭藉,而且是法器,真正地发挥了其本身斩妖除魔的作用。例如《传奇》之《孙恪》篇中写道“吾有宝剑,亦干将之俦亚也。凡有魍魉,见者灭没,前后神验,不可背数。诘朝奉借,倘携密室,必睹其狼狈,不下昔日王君携宝镜而照鹦鹉也。”[5]P1832这个故事中将剑与宝镜相比,可灭以“魍魉”为代表的妖邪之物。《古今刀剑录》中记载后主刘禅“造一大剑,长一丈一尺,镇剑口山”,同样赋予了剑镇妖祛邪的意义。

文章来源:《航空兵器试验靶场》 网址: http://www.hkbqzz.cn/qikandaodu/2020/0919/513.html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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